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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育创新联盟2023年年会在天津大学法学院召开

发布时间: 2023-06-18     来源:    点击量:

(通讯员 郭金石 摄影 丁宇 代一然)6月17日,法学教育创新联盟2023年年会在天津大学法学院以线下线上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主题是“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 理论研究的意见》,加快推进法学教育高质量发展”。开幕式由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教授主持。

教育部高教司二级巡视员、人文社科教育处处长张庆国致辞。他就如何全面提高法治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提出四点意见。一是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要按照《法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21年版)》要求,继续开设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法学专业核心必修课,积极探索开设相关必修、选修课程,打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门课程模块。二是深入推进课程思政建设。要围绕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能力这个核心点,推动所有课程都担负起育人责任,使各类课程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要积极推动联盟高校加强课程思政建设的研讨交流,做好高校教师课程思政培训,用好各级别课程思政示范项目,推动法学专业课程思政建设走深走实。三是创新法学实践教学。要在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等前期工作基础上深化法学实践创新,建立高校、实务部门在培养方案制订修订、课程教材设计研发、师资交流互聘、实习实践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常态化衔接机制,深入研究信息技术跟法学教育的深度融合方式,有效整合各类实践资源,把协同育人的效果做得更好。四是加快培养涉外法治人才。2021年12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快高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实施意见》。今年3月又启动了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建设申报工作,在国际组织法律人才、涉外立法执法司法人才、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等重点领域,培育建设一批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希望法学院校以此次创新基地建设为契机,深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共同造就涉外法治拔尖创新人才。

孙佑海院长宣读了教育部法学专业教指委主任委员徐显明发来的贺信。徐显明指出,为了实现法学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建议做好三方面工作。首先,要加强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学教育中的指导地位。其次,要对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体系和培养模式等进行全面更新。要将培养高素质、高水平、国际化的法治人才作为法学教育的基本目标,在校内要充分调动不同学科的资源,在校外要用好产学研协同育人机制,对法学专业的课程体系、课程内容和评价标准等进行思考与重构。此外,还要加大法学教育的国际交流合作力度,利用国际资源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再次,要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一方面要突出政治标准,让更多政治立场坚定、法学功底深厚、熟悉中国国情、通晓国际规则的专家进入师资行列,打造高水平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另一方面,要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首要标准,在招聘引进、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导师遴选、评奖评优、绩效考核等方面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成为“四有”好老师。另外,还要弘扬“冷板凳精神”,要完善适合法学专业特点的激励考核制度,让教师能够安心治学、潜心育人。

天津大学党委副书记雷鸣致辞。她指出,2020年6月17日,作为全国新文科建设的第一个联盟,法学教育创新联盟在天津大学正式成立。联盟成立以来,在教育部高教司的指导和全体盟员高校的积极参与和支持下迅速成长,成为国家新文科建设的品牌性联盟组织。2023年2月27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这是中央第一次以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为主题颁发的纲领性文件,为中国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指明了方向。5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建设教育强国,进一步吹响了教育强国建设的号角。在教育强国建设中,法学教育何为?法学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可以表现在各方面。例如,要以法学人才培养为中心,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三进”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法学学科体系和教学体系;回应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做好“四个服务”;顺应现代信息技术发展趋势,将新模式新内容新手段融入法学教育;培养更多能创新开辟中国特色法学教育新路的一大批德高学深的大先生和优秀教师等。总而言之,法学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根本目标是为国家培养一大批德才兼备、德法兼修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法学教育创新联盟在新文科建设、法学教育创新发展等方面承担着重要使命。天津大学愿与全国高校一起,为我国法学高等教育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孙佑海院长主持开幕式

研讨环节由西北政法大学王健副校长主持。华东政法大学校长叶青、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轶、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健、沈阳师范大学校长杨松、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郭雳、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周光权、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胡铭、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何志鹏、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周长军、西南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王怀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陈柏峰、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彭岳、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寿平、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宋华琳、辽宁大学法学院院长闫海、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肖北庚、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郝磊、上海交大法学院副院长李剑、西安交大法学院副院长丁卫、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涉外法治研究院副院长薛源等全国各法学院校专家学者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如何融入法学教育、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践、法学院教学实践基地建设和高水平实务师资队伍建设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交流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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