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武润良 摄影 仲思静)2022年12月17日,由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专业委员会主办、天津大学法学院承办、云账户(天津)共享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协办的第八届“天大·中国司法论坛”以“数字正义”为主题,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成功举行。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副主任刘峥,中国行为法学会总监事李文燕,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兼司法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孙佑海,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专业委员会副会长、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海龙等国内法学学者、实务专家三百余人出席论坛。
天津大学党委常委、组织部长贾启君出席会议并致辞。他指出,天大法学院自复建以来,一直致力于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人才,专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研究。本次会议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基础上深入探讨“数字中国”背景下司法正义价值的实现问题,既有理论深度,又有现实意义。天大·中国司法论坛与天大法学院一直同呼吸、共成长,至今已连续成功举办八届,成为法学院乃至天津大学的一项品牌论坛。本次论坛希望各位专家学者通过学术交流和思维碰撞形成丰硕的学术成果,为“数字中国”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添砖加瓦。
中国行为法学会总监事李文燕在致辞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主张,为网络空间的未来擘画了美好愿景。党的二十大为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及国际合作指明了方向。随着我国数字化综合发展水平的提升,“数字中国”的宏伟蓝图与司法正义的内在要求将会结合在一起,以数字技术赋能司法领域,协同推进网络空间的多元治理,既是建设“数字中国”的司法保障,又是维护司法正义的必然要求。召开本次论坛,研讨“数字中国”背景下司法正义价值的实现,对于建设互联网法治、完善数据法律规制、推进数字智慧司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他希望此次会议充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邃内涵;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的我国司法建设的新要求,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法治中国的建设,形成高质量的成果;围绕“数字中国”建设的现实要求,擘画“数字中国”背景下司法制度的宏伟蓝图,以法治发展为数字经济的腾飞保驾护航。
孙佑海主持开幕式并介绍本次征文评选情况。本次论坛征文共收到论文323篇,经过专家按照严格程序评选,共选出一等奖4个,二等奖25个,三等奖40个,优秀奖70个,最佳组织奖4个。
在主题报告环节,多位专家学者发言。
江必新做了《数字时代司法正义的实现》主题报告。江必新认为,信息技术、现代技术在司法领域应用,面临最大的问题是不正当的算法或算法非正义,面对这种问题,应当从以下几方面来入手:一是要建立基本的算法规则;二是注意监测手段、评估体系;三是建立一系列的标准加强监督;四是注意发挥中间组织平台的作用。
刘峥做了《数字司法机制建设的探索及难题》主题报告。刘峥在发言中强调,推动数字正义的实现,需要从以下几方面来入手:一是加强数字法治的研究,完善数字法律制度;二是深化数据的改革和创新,推动数据法治现代化;三是完善数据配套的建设,来夯实发展的基础;四是加强数字法治人才的培养。
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做了题为《以数字正义助推实现更高水准司法文明》主题发言。他介绍了数字正义的概念及其深远意义,指出数字技术有利于助推现代司法发展,数字技术将推进实现更高水准的司法文明,数字技术必须以人民至上作为未来服务方向。孙佑海根据《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提出了以下建议:一是坚持人民性,充分回应互联网时代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二是注重规范性,科学构建人民法院在线办案程序;三是彰显时代性,积极适应数字技术与司法实践紧密融合。孙佑海指出,在线诉讼活动当下以司法解释作为依据,从长远看,建议加快立法研究,在时机成熟时,要通过立法予以规范。
孙海龙作了《数字中国视野下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思考》报告。他指出,在数字中国背景下落实司法责任制,应当把握以下三点:一是,要落实严格公正司法,一定要很好地把握新时代的司法公正观;二是,做到“严格”二字,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要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三是,完善制度设计,确保司法正义的实现。
在第一单元分论坛中,中国行为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天津大学卓越教授张恒山揭示了数字司法的含义和追求实质性的数字司法的原因,并从法律规则、事实、案件的责任因素和情感偏向这四个角度论述了影响司法公正的因素,希望以数字化手段助推司法公正的实现。
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范明志围绕《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提出了律师在线诉讼的规则建议,从律师的职业身份角度出发,探讨律师在线诉讼规则的内容。
中国行为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专业委员会副会长李贵方围绕数字技术助力司法正义的实现进行了发言,指出了智慧法院等数字技术助力司法正义的现实途径。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行为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兼网络与数据法学治研究部主任王春晖在发言中强调,应当构建构建全国统一的数据要素法律制度,通过整个大数据精准地辅助于整个法律的系统,促进司法公正。
中国行为法学会研究部主任、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司法部研究室原主任王公义在发言中指出了在数字经济的大背景下,追求司法的正义价值和道德价值应当注意的问题。
与谈人中国行为法学会行政法治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天津大学法学院讲席教授熊文钊教授表示,这次司法论坛的主题非常前沿,是解决当前中国司法难点和痛点的问题。在司法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质量与效率是需要注意的问题。
与谈人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天津财经大学立法司法中心主任、天津市案例研究会会长陈灿平教授表示,技术在社会主义伦理科学的指导下才能更好的发展,法治才能更加有作为。
在第二单元分论坛中,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法治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外法学》杂志主编王锡锌教授在发言中讨论了数字行政中国背景下智慧司法与智慧行政的互动关系,详细分析了行政自动化决定的司法审查难题。
华东政法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主编马长山教授围绕着数字时代数据和算法成为核心的要素之后,数字政府、数字司法发生的转型,对公共算法进行的约束和坚守数字正义的程序等方面,论述了数字正义的形成路径。
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特聘教授蒋惠岭在发言中指出了在数字化背景之下程序正义实现的方式,重点是找到数字化模式的平衡点、结合点,让程序正义价值更加符合人们的需求。
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主任钱列阳律师在发言中,围绕在数字科技背景下金融领域的犯罪与预防展开,重点阐述了高频交易的概念,提出在数字化司法公正的大的环境条件下,对于新型操纵市场的手段,要通过数字技术来及时发现和予以规制。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汪习根在发言中强调,在人工智能和数字化的时代,诉诸司法的权利应当有新的界定方式和保护路径。
与谈人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天津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郭小冬教授表示,民事诉讼的数字司法化或者智能化的成果包括以下六个维度:起诉立案的智能化、证据交换审前程序智能化、庭审智能化、送达智能化、法律适用智能化、执行智能化。
与谈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天津市律师协会会长,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主任,天津市法学会副会长才华表示,人工智能包括数字化确实在提高司法审判的公正与效率方面有着积极的作用,希望强化数字正义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的有机结合和融会贯通。
在第三单元分论坛中,云账户(天津)共享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金学思围绕法治护航数字经济发展,服务人民就业增收进行研讨,描绘了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生态。
本次征文一等奖获得者、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王咏吉在发言中论述了不动产网络司法拍卖费用担负现实困境与司法应对。
本次征文一等奖获得者、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黄伟庆在发言中为大家介绍了大数据时代信息数据安全的刑法保护机制,提出了以数据法义为中心,设立专门的刑法罪名,以完善现有《刑法》规定。
本次征文一等奖获得者、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兰梦茹在发言中指出,互联网+社会的到来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发展注入了一个智能因子,官方主导构建的新型规范、伦理规则尚不完备;应当对法律职业共同体进行全新的构建。
与谈人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理事刘海安对黄伟庆博士和兰梦茹博士的文章进行了点评,既总结了成功经验,又指出其进步方向。
与谈人中国行为法学会理事、天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田源总结了金学思书记和王咏吉法官的发言,为大家介绍了学术论文的写作方法。
在闭幕式上,孙佑海做会议总结致辞。孙佑海表示,本次论坛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论坛选题紧密结合数字中国、数字正义等主题,紧贴司法实际,紧贴时代需求,为未来的司法实践和法治建设进行了深入研讨。他表示,本次会议探讨的内容和专家学者的重要发言,必将对我国今后的法治建设尤其是司法建设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孙佑海对与会的领导、专家克服疫情困难参与论坛表示衷心的感谢,祝愿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新成就。
中国行为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天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健教授主持闭幕式并宣布论坛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