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常晶晶 徐炜焯)2022年6月12日,天津大学法学院复建七周年系列活动之“工商业与人权”前沿法律问题研讨会成功举行。本次学术会议由天津大学法学院主办。会议主持人为天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蕾凡。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副教授范继增、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李子瑾、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唐颖侠、西北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秀梅、天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于亮、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张万洪作主题报告,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孙平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孙世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廖凡进行与谈。
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副教授范继增以欧盟法框架下《中欧全面投资协议》的劳工权标准合宪分析为主题,从欧盟的宪法法源切入,分析了根据《欧洲联盟条约》、《欧盟机构运行条条约》和欧盟法院的司法解释,欧盟对外关系需要遵守的义务。范继增老师分别比较了欧盟同发达的西方经济体、亚洲国家和社会主义体制国家签订的经济合作协议中不同的劳工权标准。站在比较法的视野,重点分析了《中欧全面投资协议》确立的劳工权标准,并指出其所面临的违反欧盟宪法的风险。最后,范继增老师通过对现有协定的解释,提出了应对风险之策。
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李子瑾就“工商业与平等反歧视权利保障”的题目进行了发言,她在发言中指出尽管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已经采取立法、司法、行政等多种措施禁止歧视,但这一问题并未得到有效的解决。李子瑾老师向我们列举了工商业中现存的各种歧视现象,并对当今主要的工商业与人权国际文书中提出的平等反歧视法律要求及其差异进行介绍。最后李子瑾老师立足具体行业,说明应当如何认识和应对工商业中存在的歧视问题。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唐颖侠以供应链人权尽责立法趋势与影响为研究方向,首先指出人权尽责的“软法”机制在工商企业实践中具有局限性,近年来,欧美发达国家兴起了一场通过国内立法要求企业强制性人权尽责的运动,这些法律使得人权尽责的指导原则在国家层面由“软”变“硬”,具备了强制执行力。唐颖侠老师通过对各国强制人权尽责立法的类型、适用范围、核心义务进行比较研究,预测其发展趋势和影响。强制性人权尽责的国内法既是作为国际“软法”的《指导原则》在国内的转化与落实,也会反作用于国际工商业与人权条约的演进以及区域层面统一的人权尽责立法产生,在国内法与国际法(含区域法)之间形成融合和联动。最后唐颖侠老师认为,当今,国际法、区域法和国内法中要求企业强制性人权尽责已经成为全球工商业与人权运动的发展趋势,讨论的重心也从是否需要制定强制性人权尽责立法转变为选择何种立法模式以及如何使其更好地发挥效力。
西北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秀梅以卡塔尔世界杯中的工商业与人权问题为研究方向,首先指出了卡塔尔移民工人的人权问题,在介绍大型体育赛事中的人权风险及其防范、国际足联及其人权改革的背景下,提出了卡塔尔世界杯的人权保护问题。王秀梅老师指出了卡塔尔移民工人的人权状况,重点介绍了卡法拉制度对移民工人权利的限制,最后列举了卡塔尔在促进世界杯人权保护所采取的措施,国际足联给予了肯定,但仍存在问题和不足。
天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于亮在介绍工商业与人权的私国际法规制模式时提出了一种新的概念工具,即将国际法分为公国际法、私国际法和国际“公”法。于亮老师建议将直接调整私人关系的国际立法称为“私国际法”,他认为,谈判中的工商业与人权条约属于私国际法条约,主要运用了国际私法的调整方法。国家违反私国际法条约的法律后果及其应受谴责的程度小于其对公国际法条约的违反,私国际法条约的制定并不意味着摒弃传统的国际人权法机制,国际人权义务与私国际法项下企业义务相互配合有助于共同实现工商业与人权的规制目标。
武汉大学教授张万洪以中资企业海外商业行为被诉案件为研究对象,对这些海外投资重要案例进行规律分析,得出了被诉案件主要集中在发展中国家,建筑、制造和采矿领域,“案由”涵盖面广等规律。因此,张万洪教授建议双措并举,一是积极应诉,企业、行业协会、学者加强诉讼应对,二是源头治理,履行好跨国企业社会责任,平衡和协调好各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合理诉求,建立负责任的企业形象。
在专家与谈环节,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孙平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孙世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廖凡对每位主讲人的内容进行了具体的点评,同时也对工商业与人权前沿法律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独到的见解和体会,每位主讲人也对专家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细致的回应。
参会嘉宾对天大法学院复建七周年表达了诚挚的祝福。各位发言人从不同角度探讨了工商业与人权问题,会议交流讨论充分,进一步使“工商业与人权”这一新兴研究领域受到关注,会议取得良好的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