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铮)2022年1月2日,由天津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北洋公法名家论坛第六期“2021备审年报的行宪轨迹”以线上会议的方式成功举行。本期论坛的主讲嘉宾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锴教授,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林彦教授及浙江大学国家制度研究院特聘研究员郑磊教授。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教授,南开大学法学院屠振宇教授,天津大学法学院王建学教授以及线上百余位师生出席论坛。论坛由天津大学法学院熊文钊教授主持。
孙佑海院长致辞。他指出,天津大学法科拥有悠久的历史与辉煌的成就,学院的宪法、法理与行政法专业拥有一支结构良好的师资队伍。北洋公法名家论坛历经六期,已成为法学院的品牌论坛,此次论坛以备审年报的行宪轨迹为主题,展现了论坛对备案审查制度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上所发挥的重要功能的密切关注,论坛所邀请的主讲嘉宾亦在备案审查制度理论与实务研究上取得了很大成就。孙院长预祝论坛成功举办,希望北洋公法名家论坛系列越办越好。
主题研讨阶段由熊文钊教授主持,王锴教授、林彦教授与郑磊教授分别进行了主题演讲。
王锴教授从备案审查的前提性理论问题与2021备审年报的典型案例两个方面展开讲解。一方面,备案审查有三个前提性理论问题,一是备案审查与合宪性审查的关系,其认为备案审查与合宪性审查部分重合,但不可相互替代;二是备案审查与宪法解释的关系,其认为合宪性审查是备案审查的重要手段,但宪法解释的主体不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合宪性审查的发挥,应当承认宪法适用机关对宪法所做出的解释;三是备案审查的民主正当性问题,2017年以后,随着法工委的备案审查工作需向常会委报告并由其进行审议后,备案审查的民主正当性问题得到解决。另一方面,2021年备审年报中的两个合宪性审查案例值得我们关注。一是民族自治地方民族教育条例的合宪性审查案例,该案件的提请审查主体值得我们注意。二是强制亲自鉴定案的合宪性审查建议,该案件需要我们谨慎对待宪法中的计划生育条款。
林彦教授从备案审查报告的变与不变两个角度展开分析。一方面,就不变而言,林彦教授认为,备审审查制度的常态化发展是不变的,备案审查的对象范围没有发生太大变化,备案审查的启动方式也基本保持不变。另一方面,就变化而言,备案审查年报的体例发生了变化,一是在备审年报的行文逻辑发生了变化。二是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的体量增多,共有1921个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林教授同时认为,随着体量的不断增大,备案的压力也会随之增强。三是首次对决议需不需要备案进行明确解释,这种解释对于我们分析决议的法律属性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意义。四是合理性审查部分取消,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备案审查的核心技术仍是合宪性审查与合法性审查,对合理性审查保持谨慎态度。第五,将依申请审查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相关联。第六,对备案审查工作的刚性化要求的多次强调。林教授认为,刚性化的制度建设有可能是未来备案审查制度发展的重要向度。最后,备案审查工作的合理性增强。
郑磊教授通过对备案审查的结构研读、数字研读与案例研究三个方面解析备审年报,同时对备案审查年报的“富矿”与“支点”效应进行阐释。首先,是结构研读。郑磊教授认为,备案审查主要涉及“备—审—纠—制—研”五个方面,不同年份的备审年报对以上五个方面的阐述各有侧重,需要我们认真对待。其次是数字研读,郑磊教授对备案年报所涉及的来信来函数量、审查建议的数量以及地方性法规案例数等数字进行系统的梳理与对比,从中总结备案审查年报的阶段性特征。最后是案例研读,郑磊教授以合宪性涉宪性案例为例进行讲解。郑磊教授对合宪涉宪案件的审查对象、系争规定、涉宪形态与宪法依据几个方面进行了梳理与比对。郑磊教授认为,备案审查年报是一个“富矿”,蕴含了丰富“中国意识”,其中包含丰富的中国素材、中国议题、中国原理和中国方法。备案审查年报是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支点”,是宪法研究和宪法实践、法治改革的互动支点,是合宪性审查和备案审查的支点。
王建学教授、屠振宇教授针对讲座内容进行与谈。
师生们围绕备案审查年报中的问题踊跃提问,三位教授进行了耐心的解答。第六期北洋公法名家论坛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