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郭金石)近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关于表彰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对“七五”普法期间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天津大学法学院法治政府研究基地主任、教授刘晓纯被评为“全国普法先进个人”。
刘晓纯教授曾荣获天津市优秀教师、法治人物、普法先进个人、社会科学普及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作为教师,刘老师治学严谨,引领莘莘学子迈进法学殿堂,他们其中绝大部分都在毕业后选择从事法律相关工作,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为不断推进我国法治建设贡献力量。刘晓纯教授积极投身普法工作,兼任天津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副会长、天津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和学术委员会委员、天津市法学会经济法学分会副会长和应用法学分会副会长、《天津法学》编委会编委,为推动天津法学研究积极工作;加强为机关服务,任天津市委法治智库专家、天津政府法治智库专家、天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为法治天津发展努力奉献。研究成果在地方立法和社会行政管理领域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多年来,刘晓纯教授始终站在普法宣传的第一线,开展多元化的社会服务。首先,借助媒体进行法律宣传。在天津广播电视台生活广播开设普法专栏《晓纯教授讲民法典》、担任科教频道《法眼》节目常驻嘉宾,宣传法律知识,化解社会矛盾。其次,与市司法局密切合作。在法治基地评选、宪法宣传月、民法典主题宣讲、模拟仲裁庭大赛等活动中积极参与,全心投入。第三,开办法律讲座。每年为各高校、市委办局、区(街)、企业开办20场以上普法讲座。最后,主持天津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常年义务解答校内师生的法律咨询,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