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郭金石)1月19日,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教授做客天津大学空中讲堂,作了题为“依法维护生物安全 我们能做些什么?”的学术讲座,千余位师生在线收看。讲座由法学院党委书记杨欢主持。
孙佑海教授首先通过电视剧《血疑》、小狗生父之谜、查士丁尼瘟疫、沾染“金汁”的毒箭头等生动的小故事切入,介绍了细胞、基因、遗传基因、细菌、病毒等概念和相互之间的区别联系,以及冠状病毒的溯源争议,由此引出生物安全的概念:生物是指具有动能的生命体。在自然条件下,通过化学反应生成的具有生存能力和繁殖能力的有生命的物体,以及由其通过繁殖产生的有生命的后代,能对外界的刺激做出相应反应,能与外界的环境相互依赖,相互促进,并且能够排出体内无用的物质,具有遗传与变异的特性等。
第二部分,孙佑海教授介绍了为什么要强化维护生物安全。从历史回顾看,瘟疫、黑死病、霍乱、西班牙流感、美洲天花等八大瘟疫对世界文明发展进程产生重大影响;从现实情况看,本轮新冠疫情对人类健康危害极大,对经济发展损害极大。对现实中存在一些危害生物安全的行为,包括滥食野生动物的行为等,亟待依法规范。
在如何依法维护生物安全方面,孙佑海教授介绍了2020年10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生物安全法》的基本内容和重大意义,指出《生物安全法》明确了生物安全的重要地位和原则,规定生物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了11项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基本制度,全链条创建了生物安全风险防控的“四梁八柱”。
依法维护生物安全,我们能做些什么?孙佑海教授认为,第一,要依法从事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活动。天津大学作为全国高校前沿生物技术研究领域的排头兵之一,从事相关领域的师生应该充分认识到新兴生物技术本身的科学不确定性,以及由此可能带来的生物安全风险。从事生命科学领域的研究人员,应恪守科学道德准则,依法严守科研红线与禁区。第二,杜绝实验室生物安全隐患。实验人员要严格遵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办法》《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国家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流程。第三,依法依规维护疫情防控秩序。孙佑海教授嘱咐同学们一要做维护安全的先行者,二要做科学防疫的践行者,三要做共克时艰的奉献者,以实际行动彰显当代天大学生的青春风采。
孙佑海院长提供的丰富案例和深入浅出的讲解,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
杨欢书记主持讲座
嘉宾简介:孙佑海,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天津大学人类遗传资源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科技部《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安全管理办法》专家起草组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生物安全法》起草工作咨询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