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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天大·中国司法论坛”在天津大学法学院举行

发布时间: 2021-12-22     来源:    点击量:

  (通讯员 郭金石 摄影 王一帆)12月18日,由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分会主办,天津大学法学院承办的第七届“天大·中国司法论坛”在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举行。来自全国各地法院、检察院、律所、高校科研单位的代表等一百余人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共聚一堂,聚焦民诉法修改,共同研讨“智慧司法”背景下民事司法的“效率化”改革与展望。 

  中国行为法学会总监事李文燕代表董治良会长致辞。他肯定了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分会的工作,同时指出,智慧司法是近年来法治建设领域的热点话题,是人类法律文明跃迁的当代探索。尤其是伴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科技的发展,有关“智慧司法”与“民事司法效率”之间的讨论屡见不鲜。当前,智慧司法建设初步实现了民事纠纷解决中司法大数据资源的汇聚、管理和融合运用,提供了多样化司法大数据分析和挖掘服务,推动了语音识别、图像识别、深度学习、知识推理等人工智能技术在民事司法领域的深度应用。然而,智慧司法建设“先行先试”的探索模式在理论和实践层面也产生了一系列新的问题,如智慧司法与现有司法制度的不相融合等。为此,在《民事诉讼法》修改的大背景下,研讨如何充分发挥智慧司法作用,推动民事诉讼领域公正、高效、便捷解纷,体现了司法分会服务大局,心系国家、勇于担当的情怀。希望各位专家学者围绕民事诉讼法修改等法治建设进展,进一步推动制度完善、程序便民的司法体制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天津大学副校长郑刚致辞。他指出,在中国行为法学会的支持下,2015年9月,天津大学举办了“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行为研究会成立大会暨首届‘天大司法论坛’”,同时将分会秘书处设立在了天津大学法学院。天大司法论坛伴随着法学院的成长发展,至今已连续举办七届,成为了法学院乃至天津大学的一项品牌论坛。今天,来自司法行为共同体的各位专家齐聚云端,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共同“聚焦民诉法修改——‘智慧司法’背景下民事司法的‘效率化’改革与展望”,探索智慧司法应用的新模式,促进司法公正,推动司法进步。希望此次会议能够聚焦国家智慧司法建设的重大战略需求,通过思想的交流和碰撞,产出真正影响决策的高水平研究成果,为我国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兼司法分会会长、秘书长,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主持开幕式,并公布了第七届“天大·中国司法论坛”征文获奖名单。本届论坛设有一等奖3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13个,优秀奖39个,共收到投稿211篇。经评选,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方敏、张鑫、马晨贵课题组的《调解员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预行进路探析——以新< 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第十六项修订为切入点》,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杨劭禹的《中国特色纠纷解决:建构多元解纷机制与诉讼服务体系——基于贵州省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法院的实证分析》和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樊迪、易士琦、刘欣课题组的《构建人民法院“诉”与“非诉”衔接的智治模式——以建立紧密型的法院附设调解平台及机制为视角》获得一等奖。

  主题研讨阶段,在中国行为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分会副秘书长、天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健教授的主持下,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副主任刘峥,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分会副会长、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海龙,中国行为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分会副会长、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全球合伙人李贵方,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天津大学卓越教授张卫平,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天津市法学会诉讼法学分会副会长郭小冬,中国行为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分会副会长、北京市永轩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勇,天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行为法学会理事曹云吉,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马晨贵,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四级法官助理樊迪,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助理杨劭禹,天津大学法学院讲席教授、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熊文钊,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天津财经大学立法司法中心主任、天津市案例研究会会长陈灿平,天津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观韬中茂(天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雯围绕互联网司法建设的重点问题、民诉法修改草案、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智慧司法下的效率与公正等问题先后发言和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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