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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行为研究会首次会长办公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 2015-11-24     来源:    点击量:

  本站讯(通讯员 杨健)为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和中国行为法学会加强和规范研究会二级机构建设的指示精神,2015年11月23日,新成立的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行为研究会(以下简称“司法行为研究会”)第一次会长办公会议在最高人民法院办公二区召开,本会会长、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苏泽林,本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杨万明,本会副会长、司法部研究室原主任王公义,本会副会长、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贵方,本会副会长、人民法院报社原总编辑王运声,本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院长程华,本会副会长、人民法院出版社社长张益民,本会副会长、北京永轩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勇等十多位研究会领导及秘书处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教授作为本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出席本次会议,并向会议报告了有关事项。

  会议对秘书处起草的关于司法行为研究会2015年的工作总结及2016年的工作计划进行了讨论。苏泽林会长指出,司法行为研究会2016年的工作重心是致力打造一张司法行为研究的精品名片,要形成大司法共同体,公、检、法、司、律师都应参与进来;司法行为研究会的工作要贴近理论、贴近实践、贴近司法改革,为此,要加强司法行为理论研究,使司法行为有坚实的理论支撑;要加强理论联系实际,使司法行为研究和我国司法实际相结合;要有高质量的建议报告,供中央决策部门参考,使司法行为研究能为我国司法改革做出应有的贡献。目前我国司法改革力度大、有深度,群众认可度高,但改革过程中也发生了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这些都应是司法行为研究会关注和研究的重点。同时,苏泽林会长还指出,“天大司法论坛”要持续办下去,要出精品,要做大做强。
  在之后的讨论环节,与会领导纷纷发言,围绕会议主题,结合各自的行业特点,围绕“如何办好司法行为研究会”进行了深入的交流讨论,积极献计献策。大家一致认为,司法行为研究既要有理论深度,又要接好地气,要发挥“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特点,要全面落实司法行为研究会天津论坛倡议书的内容。

  杨万明副会长最后进行总结发言,他肯定了会议讨论的各项内容,认为司法行为研究会作为一个学术性的组织,要充分发挥高端智库作用;要提供交流平台,充分发挥公、检、法、司、律师各家的特点,各有侧重,发挥各自的优势;要找准自身定位,立足共同体、关注交叉点,利用信息化,扩大影响力。
  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行为研究会成立大会暨首届“天大司法论坛”于2015年9月26日在天津大学召开,该研究会的成立是中国行为法学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将公、检、法、司、律师、公证等各法律职业群体的研究会整合,成为中国行为法学会下最大的二级分会。这是为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的重要精神,旨在加强司法行为理论研究,促进司法公正,推动司法进步。在成立大会上,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教授当选“司法行为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天津大学法学院成为“司法行为研究会”秘书处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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