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徐建宇 摄影 赵燊)2021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天津大学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基地主办检察公益诉讼交流座谈会。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主办检察官刘家璞和检察官助理王浩、于琰峻等一行与天津大学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基地研究人员就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开展深入交流。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天津大学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基地主任孙佑海教授,天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健教授,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天津大学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基地研究员郭小冬教授,天津大学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基地研究员王小钢教授,天津大学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基地研究员陈学敏老师,以及天津大学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基地助理研究员王甜甜、张净雪、杨帆、徐建宇和赵燊出席交流座谈会。
孙佑海院长对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刘家璞主办检察官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向与会嘉宾介绍了天津大学法学院的历史沿革和发展现状,总结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天津大学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基地的科研项目和智库成果,感谢最高人民检察院一直以来对天津大学法学院各项工作的鼎力支持。
刘家璞主办检察官介绍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相关情况和开展的检察公益诉讼案件情况,检察公益诉讼先后经历了顶层设计——试点探索——立法完善——全面铺开——发展提升五个阶段,目前仍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理论支撑,希望通过本次交流座谈会促进理论与实务的交流对话。
孙佑海院长和刘家璞主办检察官就生态环境代言人理念和制定公益诉讼法交换了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天津大学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基地研究人员围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法律地位、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顺位、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关系、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履职保障、检察机关对社会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监督、检察机关与民事侵权行为人的和解、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司法化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金等问题展开深入交流探讨。
天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健教授主持交流座谈会。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天津大学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基地研究员郭小冬教授交流发言。
天津大学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基地研究员王小钢教授交流发言。
天津大学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基地研究员陈学敏老师交流发言。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检察官助理王浩交流发言。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检察官助理于琰峻交流发言。
天津大学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基地助理研究员王甜甜交流发言。
天津大学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基地助理研究员张净雪交流发言。
天津大学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基地助理研究员杨帆交流发言。
天津大学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基地助理研究员徐建宇交流发言。
天津大学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基地助理研究员赵燊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