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ese | English  
法学院
  学生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团建设 > 学生动态 > 正文

孙佑海院长为2018级本科新生做法学启蒙讲座

发布时间: 2018-09-17     来源:    点击量:

(通讯员:包少卿 张斯琦 摄影:白冰)9月14日上午,孙佑海院长在法学院332会议室为18级全体本科新生做了一场妙趣横生的精彩法学启蒙讲座。讲座围绕为什么要学法学,法学的核心内容以及如何学习法学三个问题而展开。

    首先,为什么要学法学?孙院长指出三点:第一,法学专业将个人所学和国家前途紧密结合。天津大学法学院致力于培养“德才兼备、德法兼修”的社会主义法治事业接班人,这些优秀的法科毕业生将在公检法司等重要机关和社会组织中发挥重要作用,乃至为整个民族、国家和全人类作出贡献,这一重要特点是其他专业难以具备的。第二,法学专业把工作职业和个人兴趣、家庭生活紧密结合。各行各业的工作和社会生活都与法学专业息息相关。作为法律人,同学们可以衍生出多种与法律有关的兴趣爱好,如法治文学、法治集邮等,都能够让同学们在获得乐趣的同时学习法律知识、提升专业水平。同时,学好法学还能帮助解决日常的诸多问题,如理财、婚姻、继承、房屋纠纷等等,涉及到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非常接地气。第三,法学是就业面最广的一个专业。根据天津大学法学院的就业统计,法学院近年来的就业情况良好,就业呈现出高质量高比率的特点。同时,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社会整体的法律需求强劲。新的政治机关,如监察委员会的设立等使得法科人才的需求量大大提高。 

关于法学最核心的内容,孙院长概括为三句话、六个字,即权利、义务和责任。孙佑海指出,权利是这三个核心内容中的前提,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以人民为中心”,立法的根本目的就在于保护人民的合法权利,因此应当以权利为本位。权利与义务构成法学的基本范畴,为了保障人民权利,个人、企业、政府都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只有权利和义务相一致才能使社会秩序平稳有序地运行。而违反了义务就必须承担责任,在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下,追责制度是不可或缺的一环,是保证权利最常用、最有效的手段。只有人民权利真正得到了保障,追责及时有力,义务才会得到遵守。 

   至于用什么方法来学习法学,孙院长建议同学们:第一,确立马克思主义法治观。法学流派众多,且都有一定市场,但只有树立马克思主义法治观、正义观才是正途。应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定不移地走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做主的有机结合。第二,高度重视法律原理。同学们应学好法律、学懂法治、学通法理。学好法律主要包含基本概念、基本制度和基本要求;学懂法治要了解国家的法治运行体系,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了解党依法执政;学通法理要求大家掌握社会矛盾发生、解决和运行的基本规律,掌握其中的“机理”所在。第三,采取科学的方法来学习法学。孙佑海指出,科学的方法有多方面,其中包括多参与法治实践、善于掌握数据和实证的方法、善于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新手段。 

讲座精彩纷呈,过程中同学们多次报以热烈的掌声。孙佑海以生动的语言、经典的案例为全体新生打开了法学之门,激发了同学们的法学热情,使大家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目标要求有了深刻的认同感,对法律人有了强烈的使命感。本次讲座作为法学院新生入学教育系列活动之一,是新同学们步入法学殿堂重要的第一课。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邮编:300072
天津大学法学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