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ese | English  
法学院
  团委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团建设 > 团委工作 > 正文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通法义要躬行——记天津大学法学院第一届“北洋杯”新生模拟法庭辩论大赛

发布时间: 2016-11-18     来源:    点击量:

    本站讯(通讯员 张少飞 卢晓阁)2016年11月14日晚,天津大学法学院第一届“北洋杯”新生模拟法庭辩论大赛(决赛)于卫津路校区25教B座817模拟法庭教室举行。本次活动由天津大学法学院2016班主任杨宁、黄云波老师和法学院团委筹办并有幸邀请到了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教授、天津大学法学院于阳副教授、宋叙言老师、郭志京老师、李倩老师作为评委和嘉宾。



    此次“北洋杯”新生模拟法庭辩论大赛是法学院首次针对新生举办的专业性辩论赛。活动的目的是引导本科新生学习法学知识、走进法律实务、感受法学的魅力,通过比赛强化新生的团队意识与沟通能力,培养新生对法学知识的兴趣,以促使同学们尽快地进入法学专业的世界。
    从2016年10月1日公布赛题之日起,2016级全体新生都全身心地参与到了该项比赛的准备过程中。同学们通过自由组队的方式在甲、乙班级内成立了6个小组,积极主动地分析赛题、自学法学专业知识、撰写文书、演练庭审,准备参加预赛。

    10月23日预赛如期举行,此次预赛由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侯帅法官和两位指导老师担任评委。在预赛中,甲班窦剑聪组、乙班段政组表现优异获得代表班级进行决赛的资格。之后,为了更好的应对决赛,杨宁和黄云波老师利用周末时间特别邀请了东丽区检察院漆禹检察官与津南区检察院的王乐园检察官对同学们的决赛准备工作做了专业的指导。经过指导,各组重新调整了比赛思路并积极讨论、总结初赛时的经验,进一步完善了辩论方案,为决赛做充分的准备。
    决赛由两组采用抽签方式决定控辩双方出场顺序。抽签结果为:第一场比赛由乙班控方对阵甲班辩方;第二场比赛由甲班控方对阵乙班辩方。比赛正式开始,由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及流程。控辩双方仔细分析法律文书,并针对案件争议点展开法庭辩论。在第一场比赛中,控辩双方主要围绕被告人是否存在主观过错、主犯与从犯的分辨、被告人是否知情等争议焦点做了法庭辩论;第二场比赛,控辩双方主要针对因果关系的确定以及招摇撞骗罪名是否成立、犯罪嫌疑人是否知情、两项罪名是否同时成立等问题展开辩论。


  通过近三个小时的激烈角逐,评委通过现场打分评选出了两名“最佳辩手”及第一届“北洋杯”新生模拟法庭辩论大赛的冠军和亚军。同时,结合同学们在初赛和决赛两次比赛中的表现和文书的写作情况,两位指导老师评选出了“最佳判决书”、“最佳起诉书”和“最佳辩护词”,并邀请孙佑海院长和各位评委嘉宾为获奖同学进行了颁奖。



(图为孙佑海院长分别为冠军与亚军代表颁奖)

  本届新生模拟法庭辩论大赛冠军获得者为甲班代表队,亚军获得者为乙班代表队。



(图为于阳、郭志京、李倩、宋叙言等老师为获奖同学颁奖)

    张少飞同学与哈美拉·吐尔孙同学分别获得了“最佳辩手”称号;白玛德吉、李静、李辰、张少飞等同学获得了“最佳起诉书奖”,哈美拉·吐尔孙同学获得了“最佳辩护词奖”,牛鼎鑫同学获得了“最佳判决书奖”。
    颁奖环节结束之后,孙佑海院长对本届模拟法庭辩论大赛做了总结与点评。孙院长先对同学们在本次活动中的表现提出了表扬。他认为,同学们在本届模拟法庭中既展现了个人卓越的逻辑思维能力,又充分发扬了团队合作精神,在法言法语、逻辑推理、临场发挥等各个方面均表现良好。同时,孙院长也对同学们下一阶段的学习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指出,由于同学们尚处于大一起步阶段,在法条的拿捏和知识的灵活运用方面还有所欠缺,在今后的学习中同学们要努力完善自己的法学知识体系,扎实基础、积极实践、学用结合,参透法学知识的精髓,从而在学习上更上一层楼。



(孙佑海院长、各位评委嘉宾老师与甲班全体同学合影)


(孙佑海院长、各位评委嘉宾老师与乙班全体同学合影)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邮编:300072
天津大学法学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