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躬身实践出真知 依法治水促发展——天津大学法学院社会实践评审会

发布时间: 2016-10-21     来源:    点击量:

    本站讯(通讯员 冯源 宋叙言)2016年10月18日18时,天津大学法学院社会实践评审会在25楼B区817多功能厅召开。出席本次评审会的嘉宾有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学院教授孙佑海,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李雪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检察官孙皓,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法学院副教授代杰,法学院讲师杨宁,法学院团委书记宋叙言和法学院辅导员高仓健。



    评审会伊始,法学院团委书记宋叙言向大家介绍了本次社会实践评审会的活动背景与评审规则。为培养学生崇法护法的精神、司法为民的情怀和谨言慎行的作风,帮助学生建立客观公允的立场,提升学生辨法析理能力,法学院团委结合学院学科特色,以组建学科兴趣学习小组的形式,对学生专业素质培养模式进行探索。通过理论教学、课题研究和案例分析等形式,激发学生的研究兴趣,使学生在交流研讨中实现专业素质的有效提升。



    天津大学法学院环境法学习小组自2016年4月成立以来,在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教授的指导下,法学院各年级60余名同学参与到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的研究工作中,并组织成立了“天津大学依法治水社会实践队”,奔赴全国20余省市开展实践活动,围绕地方水污染立法情况、水污染现状、水污染问题及原因、防治水污染的对策建议等方面开展实践调研。本次评审会是对该社会实践调研活动的总结验收,共计19支实践队参加。
    评审会正式开始后,各实践队代表通过多媒体展示的方式,围绕实践主题、研究内容、调查类型与方法、调研成果等方面进行汇报展示。各实践小组充分联系当前热点,突出专业特色,对家乡省份的水资源状况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关立法建议。




    第一组展示的实践分队包括北京、福建、河北、河南。各组同学紧密联系当地实际情况,深入污染现场进行实践调研,采用拍摄照片、搜集资料等方法,对本地区水污染进行实地调研。其中福建分队以“汀江水系紫金矿业水污染事件”为例,引出了对福建省水污染、水污染立法情况的思考。福建分队在汇报中提到,水污染是生态圈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水污染问题引发了社会、经济和自然之间的多重矛盾,当前存在监管不力、产投比例不协调和法律威慑力不足等问题,应当高度关注。各分队就调研状况提出了不同的立法建议。

    第一组展示结束后,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对本组展示进行了点评。张老师对同学们扎实认真的调研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各地区水污染来源范围逐渐扩大,同学们提出的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等法律建议非常有价值;但由于欠缺对环境法学的深层次理论知识的研习,在对水污染状况的深入分析方面略显薄弱,建议各小组对调研报告进行进一步深化与改进。



    随后,第二组进行展示,包括黑龙江、安徽、湖南和吉林实践分队。安徽分队以巢湖为例展开调研,提出了严格实行环保准入,大力推进法律法规的落实;湖南分队则以湘江流域为例展开调研,积极探寻湘江流域水污染的严重问题,深入剖析;吉林分队分析了造成目前吉林地区污染现状的原因,梳理了地区相关立法状况,内容丰富,纤细深入;黑龙江分队深入污染区域实地调研,取水观察,并敢于冒险,并找到相关人员了解实地情况。
    第二组展示结束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李雪春进行了简评。李老师指出,四个小组结合当地实际状况,做到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并对污染现状、地方立法、具体措施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但是各实践分队将大量时间放在了对立法建议的研究上,而解决对策方面的讨论较为单薄,建议在后期对研究成果进行修订。



    接下来,第三组展示小组:江苏、辽宁、内蒙古和山东省各实践分队进行了汇报。内蒙古实践分队选择了以锡林郭勒盟和包头市为例,通过对两地水污染各方面因素的对比考量,找出其中的共性和差异,从而提出具有针对性的立法建议与解决对策。辽宁分队通过网络查询、走访、实地考察等形式,对省内河流、水库以及近海海域进行调研,诙谐地概括出“能打大老虎,难抓小苍蝇”的尴尬现状,对立法执法和司法方面均提出了可行性建议。





 

    第四组展示的实践分队分别来自山西、陕西、四川和天津。其中来自陕西的石佳韵同学以独特的视角探访了陕西乡村的水资源状况,她通过对安康涝池复建基地和石川河生态湿地公园进行考察,认识到乡村水污染立法是环境法长期忽视的部分,并发出了“法护乡村、绿水青山”的呼吁。

    第四组展示结束后,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检察官孙皓进行点评。孙老师指出,选题和方法是调研中至关重要的两方面。选题是一门问题艺术,选择切入角度至关重要;方法是一种学习能力,选择合适的调研方法可以事半功倍。当谈到对各实践分队的评价时,孙老师指出,陕西实践分队的调研以乡村为样本,架构体系的设计很有新意,令人印象深刻。同时,为了帮助同学们更好的开展实践调研工作,孙老师建议同学们要充分学习与调研相关的研究方法,并做到学以致用。



    第五组展示的实践分队包括新疆、浙江、重庆。其中,浙江省实践分队“秀水天下”实践队已获“天津市社会实践优秀服务团”称号。浙江分队对千岛湖和义乌市进行了个案分析,提出要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加强宣传、提高环保意识等对策与建议。





 

    展示环节结束后,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教授总结发言。孙院长对本次评审会给予了高度评价和肯定。孙院长指出,同学们既展现了个人卓越的演讲表达能力,又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同学们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求真务实,方法上勇于创新,业务上干练老道,组织上比较严密。孙院长指出,法学院以组建学科兴趣学习小组的形式进行专业教育,是对学生专业素质培养模式的一种新探索。孙院长强调了社会实践是培养人才的重要方式,在现今90后的学生群体中,社会实践经验少,需要用社会实践来丰富阅历、增长见识。孙院长指出,目前水污染问题是我国面临的普遍问题,当务之急是要坚定决心从根本上解决好水污染问题,同时也希望同学们以此次研讨为契机,体会到环境法研究工作的乐趣,积极参与到我国环境保护的实践中来。

孙院长指出,针对日益严峻的环境污染问题,必须要走出一条绿色发展、低碳发展的新道路,逐步推进绿色设计、绿色生产、绿色供应链和绿色消费。孙院长鼓励同学们拓宽视野,充分利用天大的学科优势开展研究工作,积极组建多样化的学科兴趣学习小组,从而使自身专业素质得到有效提升。



    最后,孙院长宣布了本次评审会的评审结果,陕西队、黑龙江队获得本次评审一等奖,内蒙古队、河北队、山东队获得二等奖,河南队、辽宁队、安徽队、湖南队获得三等奖。各位专家老师为各代表队颁发荣誉证书并合影留念,评审会取得了圆满成功。


    在点评环节,天津大学法学院讲师杨宁指出,该组结合了各省面临的主要环境污染问题,如新疆地区、重庆地区的船舶水污染问题进行分析,特点鲜明,逻辑清晰。杨老师提出,对于科学问题的研究,要同时兼顾技术和理念两个层面,做到有机结合。杨老师鼓励同学们以本次实践活动为契机,在今后的专业学习中进行更深层次的探讨研究。


    第三组展示结束后,天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代杰进行了点评。代老师指出,法学院的学生在学习法律知识的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是非常有必要的。同时强调,环境问题不能局限于小点,一定要以宏观的思维来分析问题。环境保护的调研阻力大,在实施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因此,代老师提出要合理运用“解剖麻雀”的方法进行深入研究,做到小而精,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并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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