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ese | English  
法学院
  团委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团建设 > 团委工作 > 正文

陈卫东教授做客天津大学“北洋大讲堂——法学名人系列讲座”

发布时间: 2016-06-16     来源:    点击量:

   6月14日下午2时30分,天津大学25教学楼B区817模拟法庭人头攒动,同学们满怀期待,等待着著名法学家陈卫东教授的到来。

  陈卫东教授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2012年度CCTV中国“法治人物”获奖者。他现任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等多项职务,已在各类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465篇,出版多部专著,主编、参编各类教材著作数十部。除此之外,陈卫东教授还参与了多部法律法规的立法、起草与修正工作,主持过多项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对我国司法改革产生重大影响。
   在天津大学法学院复建一周年之际,陈卫东教授应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教授之邀,做客本期北洋大讲堂,为同学们带来“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内涵与解读”的专题讲座,为法学院的同学们解读我国司法改革的前沿问题。

   陈卫东教授首先感谢天津大学法学院的盛情邀请,并简要介绍了本次讲座的主题——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接下来,陈教授分三个部分为同学们深入解读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首先,陈教授介绍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他指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主要是针对刑事司法的实践状况、未来刑事司法改革格局的建立和研究刑事司法的运行规律三个方面而提出的诉讼制度。由于我国目前刑事诉讼过程中存在的“侦查中心主义”引发了一系列不可避免的问题,加之司法手段是人类社会解决纠纷的最后机制,我国亟待进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以使庭审实质化。
  接下来,针对现今国内对于什么是“以审判为中心”的问题众说纷纭的现状,陈卫东教授给出了自己的解读,即把握“审判为中心”内涵,关键在于确定其内涵的坐标,将审判与侦查、审查起诉这两种制度结合起来考察,并在实践中注重科学利用侦查与起诉为法院定罪量刑服务。

   在第三部分,关于“如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这一问题,陈教授认为,“以审判为中心”应从改革卷宗移送制度、切实解决证人出庭作证,保障法院和法官的独立、注重审案的繁简分离以及改革侦查起诉环节五个方面着手,才能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庭审虚置化问题,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
   最后,陈卫东教授说道,“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一个漫长的工作,需要全体法律人的共同努力。他对天津大学法学院的同学们提出了期望,期待着同学们能够“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为我国法治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之后进行的提问环节气氛热烈,在场同学们踊跃提问,陈卫东教授也作出了细致、精辟的回答,同学们受益匪浅。讲座最后,学生代表向陈卫东教授赠送了北洋大讲堂法学名家系列的精美纪念品,表达了同学们对陈卫东教授精彩讲座的感激之情。

  本期北洋大讲堂,陈卫东教授以他丰富渊博的知识,幽默平实的话语,让同学们了解到了中国司法改革的最新动向,丰富了知识,开阔了视野,领略了法学名家的风采。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邮编:300072
天津大学法学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