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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业务培训班纪实

发布时间: 2019-05-28     来源:    点击量:

  (通讯员:郭贵雨 梁瑞鑫 摄影:卢晓阁 史文静 马高峰 穆开拉姆)2019年5月19日至25日,由天津大学法学院承办的“贵阳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业务培训班”成功举行。

   

  

  在开班仪式上,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代表法学院对参加培训的各位学员表示热烈欢迎。他详细介绍了天津大学法学学科的深厚历史底蕴和张太雷、王宠惠等杰出校友事迹,介绍了我院近年来在学科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的长足发展。他提到,此次贵阳市检察院委托我院举办“刑事检察业务培训班”,正是为了通过高质量高标准业务培训,培养专业能力、弘扬专业精神,加强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落实最高检党组要求。希望各位学员在培训期间里学有所获,新时代有新作为。

  

  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罗勇对天津大学法学院的精心安排表示感谢,并对本次培训班的学员提出了三点要求:第一,各位学员要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全身心投入学习,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整体素能;第二,本次培训课程既有实务经验,又有理论讲授,非常有针对性。希望各位学员学以致用;第三,各位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圆满完成培训学习任务。

    


  开班仪式由天津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李明主持。

   

  

  本次培训班学员主要是贵阳市检察机关从事公诉、侦监、职务犯罪检察、未检案件办理的检察人员,共58位。

  本次培训邀请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原委员、刑三庭原庭长、天津大学法学院戴长林教授,天津市检察业务专家、天津市十佳公诉人、天津市优秀公诉人竞赛命题人陈赛检察官,天津市检察业务专家、拔尖人才、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陆旭,天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孙兰英教授,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盛林教授,天津大学法学院于阳副教授、孙皓副教授、田源老师等8位专家授课。课程模块包括政治理论、业务素能提升、实战专题学习等内容。

   

  

  戴长林教授讲授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他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立法背景说起,详细讲述了非法证据的基本概念和司法实践中非法证据适用的基本范围;介绍了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如何排除非法证据;最后讲了审判阶段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

   

  

  盛林教授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向学员们授课。他结合身边事例,生动阐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涵,全面梳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过程,详细论述当代中国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意义,并且具体分析新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途径。

  


  孙皓副教授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行讲授。他以“高效、公正、权威”的理想刑事司法制度背景切入,从司法公正、司法改革、司法责任制等热点问题深入剖析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在概述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曾经一系列的探索后,他重点向学员们介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体适用空间、风险、相关证明标准等。最后,他从理论的角度阐述该制度与刑事和解的关系,并对其未来前景做出展望。

  


  孙兰英教授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授课。她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切入,结合中美贸易战等热点话题,深入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方位,详细阐释新时代、新思想、新使命和新战略的丰富内涵。她指出新时代背景下我们要正确认识我国基本国情,深刻把握社会主要矛盾的“变”与“不变”,积极应对经济社会的风险与挑战,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改革开放。

    


  于阳副教授作了题为《非法集资类犯罪司法适用问题研究》的报告,他主要从法条入手,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进行辨析。在进一步理解两个罪名的基础之上,他与学员们探讨了实践中遇到的存款金额认定、单位犯罪以及异地并案等司法适用疑难问题。

  


  陈赛检察官以《优秀公诉人:思想体系与核心素能》为主题进行授课。他结合“快播案”等热点案件的办理,重点讲授公诉人面临的办案压力和庭审压力,解析了优秀公诉人“庭审中心主义”思想确立的合理性,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以阅卷为基石、以法律为依托、以法理为后盾的公诉人思想体系。他指出“没有思想体系的技能是空中楼阁、没有技能支持的思想体系是纸上谈兵”,并系统讲解了公诉人阅卷能力提升、起诉书制作、庭审讯问技术、庭审举质证技术、法庭辩论技术等公诉人核心素能。课程互动热烈,深受学员好评。

    


  田源老师作了题为《扫黑除恶检察公诉业务培训》的专题报告。报告立足最新的政策精神、法律条文及司法文件,灵活运用权威、典型、前沿案例,系统梳理了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策体系,重点解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恶势力犯罪、“软暴力”犯罪、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黑恶”形态的标准认定问题,并就如何践行法治精神,避免机械司法作出了指导规范。

    


  陆旭检察官的授课主要包括“捕诉一体下的实践经验”和“鉴定意见审查”两个专题。结合司法实践经验,他从案件办理困境、证据审查要点、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以及引导侦查取证等几个角度对“捕诉一体”背景下案件办理模式进行详细地介绍;他还从鉴定意见的理论认识、审查困境、审查规则及几种常见鉴定意见的审查技巧几个方面对鉴定意见审查的要点和难点进行了全面地讲解。

    


  云岩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王梦玲、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向淇伊和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王美丹作为本次培训的优秀学员代表发表感言。王梦玲以陈赛检察官的授课为例,表示本次培训是十分有意义的。向淇伊则以“干货满满、收获满满”两个“满满”总结本次培训之行。王美丹在随后的发言中表示自己通过各位专家授课学到很多知识,她感恩培训专家们的精彩讲解。此外,她们均对天津大学法学院及其工作人员在培训期间的支持与帮助予以感谢。

  


  贵阳市检察院政治部教育处处长文燕萍和天津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李明出席结业仪式并颁发结业证书,对全体学员顺利结业表示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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