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郭金石 摄影 付常辉 郭贵雨)5月22-24日,由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主办,天津大学法学院承办的公益培训项目——环境法律能力提升项目培训班第五期成功举行。该培训活动得到了美国环境法研究所的支持。
在开班仪式上,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秘书长徐光致辞。他指出,建设美丽中国需要全社会的努力。社会治理体系和环境治理体系是中华环保基金会的两大任务,公益诉讼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方面。本期培训旨在增强地方司法机关从事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检察工作的法官、检察官,环保组织,地方环保行政机关的相关工作人员等参与环境保护活动的能力,尤其是把握和应用环境法律的能力。希望各位学员珍惜宝贵的学习时光,认真学习、充分交流、真正有所收获。
美国费雷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Buzz Hines代表美国环境法研究所致辞指出,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经济增长与环境之间的紧张关系也在加剧。这一现象不仅发生在中国,也发生在全球各地。中国领导人在十九大报告和若干重要立法中郑重宣示了建设生态文明和可持续发展的坚定决心,国际专家深受鼓舞。美国环境法研究所愿意分享美国和其他国家环境公益诉讼领域的经验。希望中国能成功平衡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同时能和其他国家分享宝贵经验、讲好中国故事。
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介绍了学院复建以来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国际化等方面取得的进展。他指出,现代大学除了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之外,还承担社会服务功能和文化传承功能,此次培训是天津大学法学院承担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功能的有益尝试。希望此次培训能够切实提升环境法律事业工作者的知识能力和业务水平,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做出贡献。
开班仪式由天津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李明主持。
本期培训邀请到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韩德强,生态环境部科技创新体系固废污染防治学科首席专家、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司法鉴定所负责人张后虎,美国费雷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Robert (Buzz) Hines,美国环境法研究所刘卓识律师,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二级高级检察官王天颖担任授课教师。
孙佑海作了题为《中国的环境监管体制》的报告,梳理了中国环境监管体制的历史沿革,清晰描述了各环境监管机构之间的关系。报告对环境监管的概念、必要性、当前存在的问题和成因,对如何强化新时代环境监管体制的指导思想和具体改革方案,以及如何衔接相关监管活动之间的关系作了认真的讲解,并对新一轮机构改革对环境监管体制的影响和政策做出了分析。
张后虎作了题为《我国环境污染案件司法鉴定技术与实践——以危险废物为例》和《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与实践》的报告。报告以我国环境污染案件司法鉴定技术与实践为基础,以危险废物为例,分为司法鉴定、中国环境司法现状、危险废物史今概况、理论研究—涉危环境污染案件快速研判、以案释法等五部分。报告人还从发展进程、法律法规、案例分析角度介绍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与实践。
Robert (Buzz) Hines作了题为《环境公益诉讼:来自美国的比较经验》的报告。报告回顾了公益诉讼在美国的演变过程,介绍了美国环境法研究所的主要工作,环境法与公益诉讼在美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美国当代环保法的主要特征,公益诉讼在美国的发展演变以及美国公益诉讼重点案例。
刘卓识作了题为《美国环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的报告,具体阐释了马萨诸塞州诉国家环保局案件、跨阿拉斯加石油管线案件、新泽西市社区组织诉霍尼韦尔案件、得克萨斯州诉埃克森美孚石油案件等环境公益诉讼等具体案例。
王天颖作了题为《检察公益诉讼的制度构建》的报告,介绍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实践与立法,并从“两高”联合出台《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重要意义、《解释》的起草过程和主要考虑、《解释》的主要内容、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内部程序、贯彻实施《解释》中应当注意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了解读。
韩德强作了题为《我国环境司法的现状及热点问题研究》的报告,全面分析了全国环境资源司法工作现状,从统一环境资源审判机构称谓、统一环境资源审判模式、统一环境资源审判案件类型和审判规则、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统一环境资源审判理念等角度介绍了如何积极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并且阐释了环境资源司法审判工作中的重点问题。
结业仪式上,成都青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何桥腊、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怀宁代表全体学员感谢主办方提供此次学习机会,表示今后将继续推动中国环保事业的发展。
徐光秘书长、李明副院长与刘卓识律师为参训学员颁发了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