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ese | English  
法学院
  研究生教育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育教学 > 研究生教育 > 正文

我院代表参加法律硕士实践教学专题培训班

发布时间: 2016-07-22     来源:    点击量:

   本站讯(通讯员 宋洁)由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黑龙江大学承办的法律硕士实践教学专题培训班于7月16日至17日在哈尔滨举办。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唐继卫处长,司法部法学教育指导处处长王红,黑龙江大学副校长丁立群等出席了培训开班式。100余所法律硕士培养单位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我院研究生教务员宋洁作为学院代表参加了此次培训。

   在培训开班式中,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唐继卫处长做了“服务需求,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主题讲话。讲话中介绍了国家对研究生培养的要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十三五”规划,以及近三年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新进展,并指出实践能力是目前人才培养中最薄弱环节,实践教学应该融合到每堂课中,应该有质量保障的全过程体系。
   在随后培训中,部分优秀法律硕士培养单位结合自身工作经验进行了分享与交流。西北政法大学王世荣教授作了题为“法律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以课程、教材、教学法为中心”的汇报;北京大学车浩副教授作了题为“法学院的实践教学如何区别于职业技能培训:以《刑事辩护实务》课程为例的展开”的汇报;华东政法大学杨忠孝教授作了题为“法律助理项目实践总结与探索”的汇报;西南政法大学李燕教授以“法律硕士教育中的职业导向和分类培养模式”为题,做了汇报;中国人民大学时延安教授作了题为“案例库建设与案例教学法”的汇报;清华大学张建伟教授作了题为“模拟法庭与法律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的汇报。这些汇报在与会代表中引起强烈反响。
   会议期间,法硕教指委网站运行管理负责人、中国政法大学袁刚副教授还对法律硕士案例库建设以及如何加强全国法硕教指委网站建设有关问题作了说明。最后,法硕教指委秘书处作了会议总结。
   本次培训,通过对法律硕士实践教学的经验分享与交流,各法硕培养单位参会代表共谋法学实践教育教学的发展,研讨了法律硕士人才教育培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提出了法硕培养改革的创新模式和路径。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邮编:300072
天津大学法学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