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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代表参加全国第九届法律硕士教育论坛

发布时间: 2016-01-13     来源:    点击量:

   本站讯(通讯员  宋洁)2016年1月9日,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会议暨第九届法律硕士教育论坛在北京召开。此次教育论坛由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吴爱英,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赵大程,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杜占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中央政法各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部分委员出席了会议。100余所法律硕士培养院校负责同志共200余人参加了教育论坛。我院副院长林卫峰与研究生教务员宋洁作为学院代表参加了此次论坛。

   本次论坛主题为“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与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与会代表围绕“院校与行业联合开展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改革”、“加强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业伦理教育”、“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质量保障体系”四个分主题进行了具体探讨,在如何更加规范有效地加强院校与行业间的联合培养,如何将法律硕士招生与法学硕士招生相区别,如何制定在职法律硕士的招生计划,如何加强职业伦理教育以及如何建立健全法律硕士培养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展开深入交流。


   在下午的总结会上,教育部副部长杜占元、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分别作了重要讲话,来自最高法和最高检的相关负责同志做了重要发言,教指委副主任王利明教授、委员孙笑侠教授、潘剑锋教授和霍存福教授分别进行了专题发言。
   教育部副部长杜占元强调要深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综合改革,创新培养机制,服务依法治国战略。要明确培养定位,牢牢把握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基本定位,坚持需求导向,注重法律实践,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培养人才。要加强部门协同,就法律硕士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建立部门协商机制,如预测人才需求、确定培养规模、共建培养平台、建立评价机制等。要改革培养机制,改革招考制度,继续加大联合培养,为法律硕士实习实践提供岗位,支持培养单位开放办学,共同构筑法律硕士联合培养基地,推进法律硕士人才培养改革。要推进资格衔接,深入研究法律硕士培养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衔接机制,科学设计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使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更加契合未来法律。
   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要求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要着眼于科学指导、精准指导,全面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规划和工作机制建设、加强调查研究和分类指导,加强教材建设和师资培训,加强信息工作和交流合作,加强秘书处建设,认真履行职责,提高指导水平,培养出更多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的法律专门人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论坛上还表彰了一批法律硕士优秀论文、优秀教师及优秀管理工作者。最后教指委做了2015年度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计划。
   天津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始于2014年,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第11批授权的法律硕士培养单位。2015年招收了第一届学生,共计20人。我院参与此次全国性论坛,向兄弟高校学习了先进经验,开拓了思路,加强了联系,为今后法律硕士的培养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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