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ese | English  
法学院
  对外交流
当前位置: 首页 > 对外交流 > 正文

第二届“中日商法座谈会”成功举行

发布时间: 2025-09-16     来源:    点击量:

(通讯员 卢锦泉)2025年9月13日,由天津大学法学院主办,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协办,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赞助,日本公益社团法人商事法务研究会为后援的第二届“中日商法座谈会”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成功举办。本次座谈会以“金融产品法律界定与分类监管”为主题,以介绍中国金融领域立法动向,促进中日商贸往来为目的,吸引了40余位来自中日金融法理论界与实务界专家参会。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教授、东京大学社会科学研究所田中亘教授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开幕式由天津大学法学院英才教授、天津大学法学院中日商法研究中心主任温笑侗主持。

孙佑海院长代表天津大学法学院向远道而来的日本朋友表示热烈欢迎,并向所有参与及支持本届研讨会的单位与嘉宾致以衷心感谢。孙佑海院长回顾了以“中国新《公司法》适用与解释Q&A”为主题的第一届“中日商法座谈会”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并指出本次座谈会延续去年首届座谈会的成功经验,再度汇聚中日商法学者与实务专家,针对商法前沿议题展开深度对话,旨在共同应对新挑战、凝聚新共识。期待通过举办本次中日商法座谈会,为两国商法从业者搭建交流平台,共享研究成果与实务经验,共同探讨商法发展新趋势及面临的新挑战,为中日经贸往来提供坚实法律支撑,并为两国人民友谊搭建更加稳固的桥梁。

东京大学社会科学研究所田中亘教授致辞。他指出,第一届“中日商法座谈会”为中日两国理论界与实务界的交流提供了重要的契机与平台。本次座谈会的主题是“金融产品法律界定与分类监管”,这一主题直击两国共同面临的紧迫课题——实现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与投资者保护。针对这一挑战,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采用了一套被称为“柔性结构化”的机制,根据金融商品的种类及投资者的属性,灵活调整监管的严格程度,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同时,满足了市场多样化的需要。同时,日本亦针对新型金融商品的规范积极地展开探索和试错工作。中国在制定金融法的过程中同样需要应对这些课题,这将为日本金融法的发展提供独特的中国智慧。

开幕式主持人温笑侗教授介绍了本次座谈会的核心议题为“金融产品法律界定与分类监管”,并分为三个单元进行研讨。中方发言人北京大学法学院郭雳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邢会强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彭冰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刘燕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汤欣教授、天津大学法学院温笑侗教授、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赵景琛教授、中国政法大学何启豪教授、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郝磊教授、西南政法大学刘志伟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钟维副教授、深圳大学法学院吕成龙副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柯达副教授参会交流研讨。日方发言人东京大学社会科学研究所田中亘教授、东京大学法学部松井智予教授、东京大学法学部加藤贵仁教授、东京大学法学部后藤元教授、京都大学法学部松尾健一教授、早稻田大学法学部小出篤教授、名古屋大学法学部松中学教授、东海大学法学部田中秀树教授、东京大学法学部行岡睦彦副教授参会交流研讨。

座谈会第一单元为本次座谈会的主旨发言,由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施天涛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银行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郭雳教授以《关于制定金融法的若干思考》为题进行发言,就我国未来制定金融法所涉及的问题提出了若干思考及建议。郭雳教授指出在金融法的特定法条中直接界定“金融”难度非常大,可采取“列举(典型类型)+兜底/归纳”相结合的方法,具体步骤为通过界定与金融高度相关的次级核心概念(例如“金融活动”“金融产品”“金融服务”“金融市场”等),勾勒出金融法调整的核心范畴。东京大学法学院松井智予教授以《日本金融法规制的立法动向》为题进行发言,她感慨道“中国的金融法概念涵盖了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保险业法》《资金结算法》等多个领域。日本优先考虑按行业类型实施监管,并为各类金融商品分别制定法律,而中国如何构建其金融法体系拭目以待”。同时松井教授还就日本金融厅拟提交2025年国会审议的法案修订内容及2025年6月以来金融厅正在研讨的修订方向进行了汇报,着重介绍了《资金结算法》的修订内容和有关加密货币的讨论。

座谈会第二单元宣读了中日商法研究中心金融法研究小组中期报告。该报告认为应当根据功能的不同将金融产品分为存款类、贷款类、投资类、支付类以及风险管理类五种类型,具备相同功能的金融产品,应遵循统一的监管逻辑;在同一功能下,风险的高低决定监管强弱;而兼具多项功能的复合型金融产品,则需叠加采用多重监管视角。小组成员温笑侗教授、赵景琛教授、刘志伟教授、何启豪教授、钟维副教授、吕成龙副教授、柯达副教授分别对各类产品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日本安德森・毛利・友常律师事务所森脇章合伙人律师、日本长岛・大野・常松律师事务所徳地屋圭治合伙人律师、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鲁锐合伙人律师参与与谈环节。

座谈会第三单元为中日双方嘉宾的问答和自由互动环节,由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邢会强教授主持。日方嘉宾针对中国制定金融法的金融产品法律界定与分类监管提出了17个问题。中方发言人郭雳教授、邢会强教授、彭冰教授、刘燕教授、汤欣教授、郝磊教授以及金融法研究小组成员针对发问逐一进行了回答。各单元议题研讨结束后,北京大学法学院刘燕教授主持闭幕式,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郭雳教授代表本次座谈会中方代表致辞,宣布此次座谈会圆满闭幕。

本次座谈会回应了2024年11月《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做好金融法起草工作的精神,立足中国制定金融法的理论与实务问题,展现比较视野,充分体现了商法同仁的学习研讨热情。会场内,各单元环节紧密进行,与会嘉宾们碰撞思维火花,各展风采;会场外,与会嘉宾们品味国博历史底蕴,畅览颐和园风光。得益于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的倾情赞助和大力支持,由天津大学法学院主办,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协办,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赞助,日本公益社团法人商事法务研究会为后援的第二届“中日商法座谈会”在热烈掌声中圆满地落下帷幕。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邮编:300072
天津大学法学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