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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徐显明来天大法学院指导工作

发布时间: 2019-05-05     来源:    点击量:

  2019年4月28日、29日,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卓越法治人才培养计划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教育部新文科工作小组副组长徐显明教授,在天津大学举办“教育部‘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启动大会”期间,专程来天津大学法学院考察,与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教授等就卓越法治人才培养计划2.0版天大方案以及新文科建设天大新法学方案进行了深入广泛的探讨。 

  孙佑海院长首先汇报了天大法学院的发展情况。他指出:天津大学的前身北洋大学作为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是中国现代高等教育的开端;北洋法科作为北洋大学当时四个学科之首,开创了中国现代高等法学教育的先河。北洋法科培养的中国共产党早期领导人张太雷和著名法学家王宠惠,在我国历史上具有标志性意义。天津大学1994年恢复法学专业教育,特别是于2015年复建法学院以来,坚持“高起点、入主流、有特色、国际化”的办院方针,在教学、科研、国际化、智库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尤其是建设“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中国智慧法治研究院”、“天津大学人类遗传资源法与政策研究中心”、“天津大学生物安全战略研究中心”,“天津大学互联网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大力发展交叉学科,培养新时代需要的法治人才,为我国新时代的法学教育积累了新鲜经验。此次借天津大学承办教育部“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启动会契机,决心进一步加快完善天大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创新培养模式,加大力量培养具有天大品格的复合型、创新型法治人才,以更好地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徐显明主任听取汇报后,对天津大学法学院复建以来的各项工作表示赞赏,对全院师生紧跟时代、团结拼搏的精神给予肯定,并对天津大学法学院如何适应教育部“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版的要求,进一步加快完善天大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创新培养模式提出要求。 

  徐显明主任指出,从2009年高等学校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及应用学科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以来,卓越拔尖计划实施已整整十年,而卓越法治律人才的培养计划也在这十年里取得明显成效,培养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国家建设提供了重要的人才智力支撑,也为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做出了重大贡献。现在教育部启动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版,标志着我国高等教育已经成功实现了从规模扩张转向内涵式发展的历史性跨越。法治人才培养也应总结这十年的经验,启动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2.0版。天津大学要借此契机,制定出具有天大自身特色的新文科建设的天大新法学方案,以实现天大法学的跨越式发展。新方案的制定,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天大新法学方案中应当明确提出新时代卓越法治人才的培养目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卓越法治人才的培养首先必须解决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法治人才的培养必须要同我国建设法治强国的发展目标相结合,必须要更好地为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服务,必须要为不断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服务。 

  二是天大新法学方案必须要紧紧围绕如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这个核心问题,以“两个根本”为标准进行擘划。我国目前有近650所高校开设法学专业,但法学教育繁荣的背后也隐藏着危机,一方面,从全国整体情况上看教育质量低、学生职业能力差的问题仍十分突出,法科学生毕业后有相当数量从事着非法学的工作。另一方面,中国在参与全球治理的过程中,又十分缺乏通晓国际规则制定、参与国际社会治理、在国际组织发挥关键作用的相关专门人才,缺乏能够进行“双反双保”的专门人才,缺乏能够自由行走在国际法律界的专门人才。中国企业在国外进行的诉讼所聘律师基本上是西方律师,这一现象的背后,可反映出许多问题,除利益考量外,还涉及国家安全,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出路在法学教育。以上情况说明,我国现阶段的法学教育模式,还不能很好适应我国法治强国建设的实际需要,因此,我们必须改革当前的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建议天大新法学方案在制定和推进过程中,紧紧围绕者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这个核心问题,在人才培养模式上进行改革创新,有效克服当下的短板,真正实现法学教育与法律实践的有效对接。新学科建设的法学方案,就是“新法学”,天大法学院应在这个“新”字上做出不同于其他学校的大文章:一是生源要新,以文理交叉学生为主;二是培养目标要新,即培养通晓国际国内两种规则体系的高素质法治人才;三是培养方案要新,法科学生既要懂文科,也要对理工科特别是现代科技有了解、有掌握,至少不陌生;四是培养方法要新,要运用好法学教育的第二阵地,注重协同培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法治人才。 

  三是天大新法学方案要既要保持法学传统又要寻求创新,切实回答新时代的法治新课题。在培养新时代、复合型法治人才的过程中既要独善其身,更要兼济天下。“与时俱进”应当是卓越法治人才培养中始终要具备的基因。面对新时代社会发展新需求、学科交叉融合新趋势、法学本科教育的新要求和新挑战,卓越法治人才的培养更要强调创新精神,有效解决新时代的法治新问题。天大法学的发展要充分依托天大的工科优势,加强“法工结合”,在服务“新工科”建设的同时发展“新文科”、“新法科”,形成具有天大特色的法学教育,解决法治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失衡和错位问题,为我国新时代的法学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天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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